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及改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物内的对讲系统安装工程。
2 施工准备
2.1 材料
2.1.1 前端设备:主要包括对讲主机、发卡器、计算机(内置管理软件)、打印机、不间断电源等。此类设备均为定型产品,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相应设备。必须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合格证及有关的技术文件。产品安装前,必须依据出厂的图纸或技术文件进行全部通电检查,并记录结果,合格后方可安装。
2.1.2 信号处理设备:包括解码器、分配器、视频分配器等。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标准系列产品,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合格证及相关的技术文件。产品安装前,必须依据出厂的图纸或技术文件进行通电检查,并记录结果。
2.1.3 传输部分:包括分线箱、电线电缆等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,有产品合格证,检测报告。
2.1.4 终端设备:主要包括户内分机(分可视型和非可视型)、二次确认门铃、门口主机等设备。选用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,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。安装使用前,应经过全部检查(包括外观及性能检查),方可安装。
2.1.5 本系统所用线缆主要为4 芯和6 芯屏蔽线及同轴电缆即可,或根据设计要求选配,必须有产品合格证。
2.1.6 不间断电源的选择应根据设计要求选配,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有关的技术文件。
2.1.7 镀锌材料:有机螺丝、平垫、金属膨胀螺栓、金属软管。
2.1.8 其它材料:塑料胀管、接线端子、钻头、焊锡、绝缘胶布、塑料胶布、各类插头等。
2.2 机具设备
2.2.1 手电钻、电锤、克丝钳子、剥线钳、电工刀、电烙铁、一字改锥、十字改锥、尖嘴钳、偏口钳。
2.2.2 万用表、工具袋、水平尺、拉线、500V 摇表、线坠。
2.3 作业条件
2.3.1 机房内土建工程应内装修完毕,门、窗、门锁装配齐全完整。
2.3.2 机房内及外围的布线线缆沟、槽、管、盒、箱施工完毕。
2.3.3 机房内、弱电竖井以及建筑内公共部分等,各预留孔洞、预埋件的位置,线管的管径、管路的配置到位及管内预留钢丝等,均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。
2.3.4 系统设备接线前,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摇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。